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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牵头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起草工作专班莅临拉萨市开展调研

作者: 来源:拉萨市民委 发布时间:2019-03-29


2019年3月21日、22日、25日,自治区民委联合自治区人大外侨委和司法厅组成调研组,在自治区民委党组副书记、主任赵树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委副主任委员多吉次仁,自治区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旺次仁的带领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草案)》工作专班,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前往曲水县、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对拉萨市贯彻落实《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就《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实施情况,实施前后的变化以及取得的新成效,需要继续加强和关注的问题等内容与相关县(区)各调研点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彼此交流经验做法,为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走访调研中,赵树明同志指出,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的立法起草调研工作非常必要,基层各一线单位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际开展者,为民族团结进步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同时也凝结了大量可推广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贯彻落实《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进程中,大家也提出了需要继续加强和关注的问题,对制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草案)》很有启发。

他要求,工作专班各位同志,一定要增强使命感,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注重收集基层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做法,认真分析研判,完善充实相关内容,确保圆满完成《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草案)》的立法出台。

拉萨市民委主任赵长胜全程陪同调研,相关县(区)分管领导、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