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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工作组赴阿里指导推进农牧区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1

7月16日至7月19日,自治区民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尼玛多吉一行工作组赴阿里地区普兰县、札达县、噶尔县调研指导农牧区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地委委员、统战部长、地区政协党组副书记格桑达瓦陪同。

工作组深入普兰县科迦寺、县民族团结创建办,札达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古格文化展厅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县民族团结创建办,噶尔县阿里分工委旧址、狮泉河镇滨河派出所、狮泉河镇藏布居委会,地委统战部和地区民宗局、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办等14个点位,调研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辖区农牧区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健康茶推广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组对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成果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尼玛多吉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要动员全社会参与,牢固树立“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的理念;必须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树牢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为关键,抓实软硬件建设,以宣传单、手册、会议、文艺演出等形式,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让“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入脑入心,镌刻在人民群众内心深处,切实巩固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成果。

尼玛多吉强调,一是深刻学习掌握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用鲜活的事例来支撑理论的成功实践,不断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二是立足阿里特点,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打造民族团结工作特色亮点,加强社区、学校、寺庙、广场等各类阵地建设。三是总结提炼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特色,将创建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积极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作用;四是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和命名办法,高质量完成今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格桑达瓦就贯彻落实自治区指导调研组反馈意见时强调,一是提高站位抓创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深刻认识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西藏民族团结工作是最大的政治任务,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区党委和地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落实责任抓创建。全地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要求各负其责,形成强大合力,顺利完成今年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4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硬指标,为打造阿里民族团结进步边境长廊伟大工程和“民族团结进步千里示范带”打牢坚实基础。三是创新举措抓创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结合易地搬迁工程、产业富民项目、特色旅游文化等,在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上下功夫,出实招,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力争到2024年七县100%打造成为为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每年2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打造成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树好先进典型,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