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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第一次推进会议召开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发布时间:2022-03-01
2月26日上午,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第一次推进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和考评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度第一批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命名建议名单,研究审议了专项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2022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工作要点。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参加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嘎玛泽登主持会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江措拉姆出席。
洛桑江村指出,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王君正书记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列在“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首位,全面开启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我们一定要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目标,突出重点,相互配合,全面系统推进模范区创建走深走实,形成党政军警民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模范区创建新格局。
洛桑江村强调,要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思想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具体落实到创建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体现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绝对忠诚。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抓好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载体和方式,加大宣传教育,丰富内容形式,强化示范引领,严格创建考评,开展各族干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创建活动,努力做到与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推动模范区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统筹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