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召开2024年第1次推进会
4月23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组长刘江主持召开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4年第1次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相关地(市)和区党委宣传部,区教育厅等单位2024年创建工作计划和重点举措;研究审议了《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要点》《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市)、模范单位和第二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拟命名名单》《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若干举措》《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测评指标体系》,并对2024年模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3年,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首要任务和“四个创建”的牵引工程,摆上了突出位置,从政策保障、资金投入、激励引导等方面不断加大领导力度,把创建工作引向了深入。专项组成员单位和各级各部门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全区创建工作呈现出全面覆盖、主题鲜明、守正创新、多层次推进的生动局面。
会议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最重要的、具有统领意义的战略部署。要深刻把握好“四个共同”这一根本前提。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历史起源和历史脉络,让各族群众认识到中华民族同根同脉、做到情有所共。要深刻把握好“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这一文明根基。正确把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魂”“体”以及内在逻辑关系,不断强化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要深刻把握好“四个与共”这一价值引领。正确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要深刻把握好马克思主义“五观”这一思想基础。深入开展“五史”和“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教育;要深刻把握好“三个意识”这一基本要求。延伸拓展“三个意识”教育,夯实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要深刻把握好增强“五个认同”这一核心目标。深入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刻把握好“四对关系”这一重要方法。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
会议要求,要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好新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深入实施符号工程,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感召力、凝聚力;要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三项计划”,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推动“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活动制度化建设,推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推动各族群众在守望相助中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资源,让各族群众在游览体验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巩固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成果,开展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学习培训工作,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情感相通;要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大胆创新、精准施策,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要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坚持底线思维,健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发挥好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民委委员制的制度优势,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和协同处置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级各类基地建设,生动鲜活讲好中华民族故事、新时代西藏故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七次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评价,营造浓厚氛围,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提质增效,确保2024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
自治区领导嘎玛泽登,旦科,徐志涛,多吉次珠等出席会议。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会场会议。
各地(市)、县(区、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