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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考核验收组赴拉萨、林芝对开展创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31

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时刻,经自治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规定。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由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云素带队,区党委宣传部、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委共同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分赴拉萨、林芝2市对拉萨市、林芝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此次自治区组织考核验收,是在拉萨市、林芝市组织第三方评估和自评的基础上申请自治区考核验收的,也是自治区综合考虑拉萨市创建工作实际和全区创建工作需要安排的验收目的,就是评估和考核拉萨市、林芝市自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以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提升情况,总结和提炼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和深化下一步创建工作以及西藏自治区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区的工作。10天时间里,考核验收组先后深入机关、社区、乡镇、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军营、景区等30余个站点,通过实地考察、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群众评议、专题测试、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掌握了2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3日、12月28日,拉萨市、林芝市专门分别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汇报会,听取了拉萨市、林芝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验收组指出,拉萨市以2016年成功创建为起点,不断创新对创建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做好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创建工作有声有色、扎扎实实、深入人心,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亮点,党的民族政策得到了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开创了拉萨民族团结新局面,探索出了一条既符合拉萨实际具有拉萨特色,又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之路。

考核验收组指出,林芝市各级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始终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全市之力、聚全市之智,高标准、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出政治站位高、组织保障强、物质基础实、思想引领深、群众基础好、载体方式新等特点。

考核验收组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是各民族时代风貌和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展示和集中体现,是拓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从拉萨、林芝2市创建工作的完成率和目前打造的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看,2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初步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居多级联动的创建示范格局,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考核验收组强调,要抓住新契机,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和战略性任务、作为衡量标准,自觉提高创建站位,推进常态长效、常抓常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中,融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中心工作之中,融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创建合力。要聚焦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新阶段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加强各级各类示范单位建设,深入实施自治区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处理好自治区“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整合资源力量,着力改善民生,真正为民办实事。要建设新西藏,谱写边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做好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文章,做到让发展惠及大多数、让大多数参与发展,不断提升各民族群众幸福指数。

考核验收组要求,拉萨、林芝2市要以这次考核验收为新起点,进一步深化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精气神,迎接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