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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全场热烈掌声中,《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全票通过!

作者: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1-13

    今天下午,在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此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共8章48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章  社会协同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五章  创建表彰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重要意义




(一)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


(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


(三)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四)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顺应了全区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