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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支持复工复产 “真金白银”力挺企业渡难关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5



  本网拉萨3月24日讯(记者 刘倩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严格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在继续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从支持餐饮业个体户的税收和房租减免、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大吸纳就业奖补、落实好国家应对疫情新出台税收政策、用足用好既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有关金融及财政贴息政策等方面抓好落实,让企业在“真金白银”的财政支持中提振发展信心。

  在落实有关金融及财政贴息政策中,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区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投放力度,减少疫情影响,支持其尽快复工复产,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区财政厅将对2020年疫情期间交通、旅游、餐饮、住宿四类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资金贷款给予全额贴息,给予贴息的贷款金额最高为1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同时,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按照《政策措施》规定,支持餐饮业个体户的税收和房租减免。自治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疫情期间暂停营业的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充分复工的小微企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继续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对承租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自治区宣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前一天仍然生产经营的、确因疫情影响造成损失的,疫情期间,免收1个月租金,之后每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为进一步帮助复产复工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规定中小微企业参保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全部单位缴费部分,免征5个月,免征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6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3个月,减征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4月;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按照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的临时性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为5个月(不适用于一次性补缴等非按月核定征缴业务)。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政策措施》规定,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以内,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企业,按6个月的我区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予以补贴。对因疫情被隔离、留观等导致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加大吸纳就业奖补。《政策措施》规定,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本地农牧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为疫情防控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物流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参照我区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即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疫情影响应对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把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企业,做到防控疫情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为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