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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2


4月1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拉萨闭幕。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维色、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其美仁增、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许成仓、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批准了拉萨市报批的3件法规和昌都市报批的1件法规性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拉萨山南林芝三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洛桑江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洛桑江村指出,要用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指示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找准人大履职关键环节,在强化法治保障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人大力量。

洛桑江村强调,全区各级人大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把会议明确的“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能职责”“加大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宣传阐释力度”“积极营造人大工作和建设良好环境”等要求、措施和任务一项一项落实落地,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洛桑江村强调,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点和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四件大事”抓好年度各项立法工作,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坚决担负起人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藏中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抓好法规落实落地,精心组织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实施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创造性地开展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确保条例正确有效贯彻执行。要抓实抓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把好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廉洁关、能力关,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顺利圆满。要扎扎实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自治区“三更”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各级人大党的政治建设,为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当日上午,洛桑江村主持召开第72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有关事项。

闭幕会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维色主持并监誓。

自治区副主席坚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