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江村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暨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强调 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合力推进我区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暨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围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西藏人大立法工作,交流经验做法、明确各自职责、探索方向路径、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9位自治区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履职和工作实际,围绕人大立法工作谈感悟、谈思想、谈体会,发表意见建议。洛桑江村认真倾听、仔细记录,与大家深入交流。
洛桑江村指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立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站在法治斗争第一线,准确对标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开展。
洛桑江村强调,要坚持立法为民,把“一切为了人民”融入立法的全过程,用好调查研究的法宝,用好代表家站的平台,用好反馈意见的渠道,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共同探索新时代我区人大立法工作的实践路径,合力推进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发展。要突出地方特色,将立法重点聚焦到我区特有的实际问题、突出矛盾中,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把握立法规律,切实做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出台法规立得住、有影响、能管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科、张延清、江白、刘柏呈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