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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农企“联结”打通群众致富路

作者: 来源:西藏日报 发布时间:2023-10-30

近年来,林芝市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工作实际,依托“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通过入股分红、订单收购、劳务输出、土地流转等举措,创新打造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点,形成企业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真正让企业扎下根、发展好,让群众有平台、能致富,推动农企利益联结走深走实。

林芝市积极引导群众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有效整合配置资源,推动土地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及折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持续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让农牧民群众实现分红增收,预计今年全市实现分红100万元。

巴宜区采取“私企+合作社+群众”经营模式,引进烟台大山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百巴镇建设高原苹果苗木繁育基地。“我们百巴镇12个村(居)党支部成立林芝萨亟布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社),以各村辖区资源等入股,与烟台大山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有这样一个好的平台,大大拓宽了产品销售渠道,我们老百姓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百巴镇党委书记索朗扎西说。

同时,林芝市积极探索推广“订单式”农牧业生产模式,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群众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并实行“市场价+一定比例上浮”等保价收购,保障农牧民权益,降低农户种植风险,让农牧民群众参与发展特色农牧业实现增收。截至目前,全市11家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群众签订农产品采购订单713份,订单总金额超过1亿元,辐射农牧民群众6264户2.76万人,累计带动农牧民群众实现增收1.28亿元。

林芝市还积极盘活闲置资源,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或村集体拥有的闲置或低效益土地资源进行流转或租赁,提高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率,推动“沉睡”的资源变身增收的“活水”,让农牧民群众获得租金收入。“我们堆村通过村集体和群众筹集资金购买挖掘机进行租赁,累计实现集体增收40万元,每年实现户均分红5000元至8000元。”朗县洞嘎镇堆村党支部书记米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