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督查检查组在团区委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3


6月14日,自治区人大民宗外侨委副主任委员云丹带队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督查检查组在团区委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团区委副书记潘刚平汇报了团区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向督查检查组详细汇报了团区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呈现出的特点和总结的经验启示。团区委副书记顾淑华、达瓦次仁进行补充发言。



在听取汇报后,云丹表示,团区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特点突出、载体丰富、成效明显,充分体现了团区委贯彻落实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体现了“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能够积极主动认领和承担工作,扎实推进全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下一步,要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把团的所有工作都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更加聚焦问题导向,查短板补不足,宣传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引导全区各级共青团员、青联委员、学联代表、少先队员等广大青少年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生动实践,在全区大力营造对标模范、学习模范、争做模范的浓厚氛围,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潘刚平表示,团区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凸显群团特色、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以精耕细作的精神状态和严与实的作风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上展现共青团价值、体现团组织作为,切实做到有形、有感、有效,以实际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座谈会上,督查检查组成员就团区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指出了工作不足,并围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起草的背景、主要内容、工作开展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会人员就更好推动西藏共青团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督查检查组一行还查阅了团区委有关工作台帐、参观了工作图片展。



团区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顾淑华主持会议。团区委副书记达瓦次仁出席会议。团区委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