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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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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二、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区民宗委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民宗委是行政机关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09〕27号)精神,设立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起草地方性民族、宗教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拟订、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区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宗教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执事人员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5)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

(6)负责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8)负责指导管理区内社会宗教工作,拟订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全区宗教界人员、伊斯兰教朝觐人员的出入境有关手续。

(9)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0)协助自治区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11)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接待国内外民族、宗教团体的来访。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财务室、档案室

2.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3.政策法规处

4.民族一处、二处

6.宗教一处、二处、三处

7.监督检查处

8.网络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3324.10万元,较上年增长12.04%。基本支出2094.48万元,较上年增长0.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6.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1229.62万元,较上年增长19.97%。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与2018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19年财政预算较上年增长357.17万元,增幅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配住房公积金、食堂补助增加以及区民宗委维修改造项目经费160万元、机动经费32万元、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会议经费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拨款3324.10万元,基本支出2094.48万元,占全年预算拨款的6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6.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1229.62万元,占全年预算拨款的39.30%。上年结转228.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经费:1846.05万元, 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11.01%,其中:基本工资324.15万元;津贴补贴795.8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3.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39.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3万元(指工伤保险1.17万元;生育保险8.36万元);住房公积金134.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97万元(指个人取暖费14.17万元;加班补助16.74万元;煤油补贴0.89万元;休假探亲费91.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公用经费):244.53万元,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0.95%,其中:办公费4.17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3.96万元、邮电费6.03万元、差旅费42.87万元、维修(护)费2.23万元、会议费14.40万元、培训费6.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01万元、取暖费16.76万元、工会经费24.27万元、职工福利费0.37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4.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费用)43.0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65万元、食堂补助费48.87万元、其他0.31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经费:3.90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3.90万元)。

4、项目支出经费:1229.62万元,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19%,其中:民族事务行政运行经费190万元、民族事务5万元、民族工作专项经费463.38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1.07万元、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0.17万元(其中:区民宗委维修改造项目经费160万元,机动经费32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经费:1846.05万元, 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11.01%,其中:基本工资324.15万元;津贴补贴795.8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3.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39.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3万元(指工伤保险1.17万元;生育保险8.36万元);住房公积金134.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97万元(指个人取暖费14.17万元;加班补助16.74万元;煤油补贴0.89万元;休假探亲费91.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公用经费):244.53万元,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0.95%,其中:办公费4.17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3.96万元、邮电费6.03万元、差旅费42.87万元、维修(护)费2.23万元、会议费14.40万元、培训费6.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01万元、取暖费16.76万元、工会经费24.27万元、职工福利费0.37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4.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费用)43.0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65万元、食堂补助费48.87万元、其他0.31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经费:3.90万元。(退休人员护工费3.90万元)

4、项目支出经费:1229.62万元,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19%,其中:民族事务行政运行经费190万元、民族事务5万元、民族工作专项经费463.38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1.07万元、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0.17万元(其中:区民宗委维修改造项目经费160万元,机动经费32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中没有核拨,公务接待2019年预算为14.01万元,较上年减少0.3%;公务用车运行费43.03万元,较上年减少0.9%,2018年报废一辆价值75万元越野车。2019年没有预算车辆购置费。预计2019年接待批10批次、80人数。我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五、2019年度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没有政府基金预算支出经费。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拨款3324.10万元,基本支出2094.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6.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1229.62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拨款3324.10万元,基本支出2094.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6.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1229.62万元。上年结转228.75万元。

八、2019年度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拨款3324.10万元,基本支出2094.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6.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1229.62万元。上年结转228.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公用经费):244.53万元,预算经费较上年增长0.95%,其中:办公费4.17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3.96万元、邮电费6.03万元、差旅费42.87万元、维修(护)费2.23万元、会议费14.40万元、培训费6.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01万元、取暖费16.76万元、工会经费24.27万元、职工福利费0.37万元、公务通讯补贴14.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费用)43.0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65万元、食堂补助费48.87万元、其他0.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委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是区民宗委维修改造项目经费1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1日,资产合计31,762,258.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2%,其中:固定资产12,170,649.92元,固定资产下降0.17%。负债合计17,296,125.9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6%。净资产合计14,466,132.30元,部门编制车辆13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退休省级干部1辆,厅级干部公务轿车2辆,单位公务用车6辆,其他2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工作的要求,我委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的绩效评价工作,有效保证了绩效编制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先后成立了《区民宗委绩效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民宗委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绩效管理的统一要求,做好我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逐步覆盖到我委所有资金,更加注重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规范自评的程序和内容,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