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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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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8月31日

 

 

 

 

 

 

 

第一部分 区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四、涉密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29号)精神,设立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

1、主要职责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全区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拟订、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4.参与拟订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8.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9.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印鉴、人事、接待信访、保密、安保、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和纪检工作。负责从事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人事科。

2.政策法规处。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草案,拟订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负责民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参与涉及各民族权益保障的调研工作,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会同政法部门开展反对和抵制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区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涉及民族政策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下设翻译科。

3.经济发展处。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对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和落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各项补助资金并检查其社会、经济效益。

4.宣教创建处。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成就、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外事外宣和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和督促检查。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命名、挂牌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

5.社会事业处。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相关工作。办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乡有关事宜。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6.监督检查处。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负责民族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贯彻落实涉及民族领域相关政策的执行。依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参与协调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研究建立民族工作方面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

第二部分

区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区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经费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3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0万元、项目支出813.42万元,上年结转103.46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130.48万元,减少4.4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宗教事务划转出去,相关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9.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项目支出733.73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518.02万元,减少16.3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宗教事务划转出去,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32.99万元,上年结转103.46万元,总计2836.45万元。基本支出1947.91万元,占总收入的38.67%,项目支出888.54万元,占总收入的31.33%。同比2018年减少130.48万元,减少4.4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宗教事务划转出去,相关经费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计264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86万元、项目支出733.73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518.02万元,减少16.3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宗教事务划转出去,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3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0万元、项目支出813.42万元,上年结转103.46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9.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项目支出733.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支出总计264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86万元、项目支出733.73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130.48万元,减少4.4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宗教事务划转出去,相关经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455.07万元,占92.66%;统战事务(类)40万元,占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4.52万元,占7.34%

              支出结构占比表                        

支出项目(类)

支出金额(万元)

  支出占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55.07

      92.66

统战事务

       40

      1.5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52

      7.34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2498.48万元,上年结转99.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15.07万元,完成预算的92.95%,结转183.17万元。结转经费主要是休假探亲费、民族团结表彰会议经费、民族专项经费、民族工作经费、民族业务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94.52万元,上年结转3.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4%,结转3.69万元,结转经费主要是养老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相关经费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84.63

91.9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6.42

6.42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0

4


(2)公务接待的人数

0

27


3.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经费

33.90

33.9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90

33.90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1

9

划转至自治区宗教局2辆。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为4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90万元、因公出国(境)0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1.90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宗教人员划转出去,人员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6.42万元,2019年接待4批次、27人支出0.51万元,5.91万元用于调剂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公务运行维护费33.90万元,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委0,保有量年初11辆,划转至自治区宗教局2辆,年末数为9辆(轿车4辆、越野车4辆、其他车型1辆)。

    “三公”经费相比2018年度,支出减少78.59万元,主要是因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要求,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64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26.9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15%,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的会议费(民族团结表彰会议费(含表彰奖励资金)408.53万元)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1915.86万元,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1727.47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188.3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26.96万元,主要包括民族团结表彰会议费(含表彰奖励资金)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万元,即2019年度车辆保险。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委国有资产130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7.85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433.0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15.01万元,固定资产1114.21万元、无形资产0.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875.35万元,主要是因为非流动资产补提以前年度折旧(摊销)681.98万元,货币资金大幅度减少。公务用车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较上年度减少2辆,原因是机构改革,宗教事务划转出去,根据藏财资批复2019〕193文件号文件2辆公务用车划转至自治区宗教局。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建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20〕4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及时修改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民委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民委办〔2019〕22号)《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藏民委办〔2019〕23号)。二是将所有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制定绩效目标,认真填写2019年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表,合理设置各级指标,对各处室(中心)申报的2019年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资金测算和具体内容,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使用效果。三是下达《关于做好2019年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计划的通知》(藏民委办〔2019〕7号),要求各处室(中心)结合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按月细化,提出项目执行安排,对偏离预算的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四是根据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询价)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制定、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五是形成《区民委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藏民委〔2020〕26号)报送自治区财政,通过自查报告总结绩效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工作。

存在主要问题是部分效益指标具体难以量化,下一步我委将设置更加可量化的考评绩效指标。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委无扶贫资金,无相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表。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委无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债务。2018年度相比,无变动。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度我委无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2018年度相比,无变动。

十四、涉密事项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无涉密项目预算支出。2018年度相比,无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