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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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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93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四、涉密事项说明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编码为540108001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29号)精神,设立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

  

1、主要职责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全区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拟订、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4.参与拟订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8.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9.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印鉴、人事、接待信访、保密、安保、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和纪检工作。负责从事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人事科。

  

2.政策法规处。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草案,拟订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负责民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参与涉及各民族权益保障的调研工作,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会同政法部门开展反对和抵制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区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涉及民族政策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下设翻译科。

  

3.经济发展处。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对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和落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各项补助资金并检查其社会、经济效益。

  

4.宣教创建处。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成就、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外事外宣和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和督促检查。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命名、挂牌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

  

5.社会事业处。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相关工作。办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乡有关事宜。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6.监督检查处。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负责民族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贯彻落实涉及民族领域相关政策的执行。依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参与协调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研究建立民族工作方面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

  

第二部分

  

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数据四舍五入后,合计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22.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81.9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0万元,农林水支出88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3万元),上年结转8940.95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9820.36万元,同比增长84.6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增加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民族志续编等项目。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9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0万元,农林水支出1644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9.04万元。同比2022年支出增加17625.72万元,增长6.86倍。因为2022年项目结转经费和2023年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出较多。主要是2022年结转的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321万元、2023年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124.1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81.97万元,上年结转8940.95万元,总计21422.92万元。基本支出2014.73万元,占总收入的9.40%;项目支出10467.24万元,占总收入的48.86%,上年结转8940.95万元,占总收入41.74%。同比2022年增加9820.36万元,同比增长84.6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增加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民族志续编等项目。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9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0万元,农林水支出1644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9.04万元。同比2022年支出增加17625.72万元,增长6.86倍。因为2022年项目结转经费和2023年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出较多。主要是2022年结转的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321万元、2023年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124.1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22.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81.9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0万元,农林水支出88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3万元),上年结转8940.95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9820.36万元,同比增长84.64%。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增加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民族志续编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9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0万元,农林水支出1644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9.04万元。同比2022年支出增加17625.72万元,增长6.86倍。因为2022年项目结转经费和2023年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出较多。主要是2022年结转的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321万元、2023年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124.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9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0.76万元,占16.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0万元,占1.31%;农林水支出16445.18万元,占81.44%;卫生健康支出95.91万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127.63万元,占0.6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1621.76万元,上年结转99.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4%,结转23.38万元。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结转经费主要是网络信息化建设的等保测评费用。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18.31万元,上年结转4.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1万元,完成预算的80.27%,结转4.5万元。结转经费主要是办实事项目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年初预算数为1553.96万元,上年结转49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4.3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9%,结转504.01万元。结转经费主要是推广普及健康茶业务经费、“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民族志续编等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65.52万元,上年结转11.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52万元,完成预算的93.72%,结转11.0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退休干部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数为7.97万元,上年结转1.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7万元,完成预算的88.07%,结转1.0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数为0.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9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高龄老人健康补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79.76万元,上年结转9.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76万元,结转9.16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主要是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16.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

  

1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8800万元,上年结转83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445.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5%,主要为2022年结转的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321万元、2023年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支出8124.18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127.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7.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相关经费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57.80

57.80


1.因公出国()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1.19

1.19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0

1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0

48


3.公务用车经费

56.61

56.6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61

56.61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0

10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为57.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61万元、因公出国(境)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4.6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根据民族工作业务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7.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2023年接待10批次、48人,支出1.19万元(含接待人员工作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6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为0,保有量10辆(轿车5辆、越野车4辆、其他车型1辆)。

  

三公”经费相比2022年度,增加14.6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根据民族工作业务有所增加。因单位2023年度根据民族工作安排的出差调研任务,用车、维修等相关费用增加。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要求,厉行节约,努力降低一般性支出。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640.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21.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31万元(基本支出1526.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3.2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6.27%,主要是列支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的民委系统培训、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1526.79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1319.73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各类保险等;二是公用经费207.06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3.28万元,包括法律顾问、车辆保险、中空玻璃改造、等保测评费用、机关运行经费等。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5个,采购资金总额17586.25万元,其中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45.18万元,2022年度相比,增加16445.18万元,主要是2022年结转的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8321万元、2023年全区低氟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经费8124.18万元;2.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1.07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兄弟省市开展参观交流活动、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推广和普及健康茶、车辆保险。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我委2023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项目有8,预算资金达到1257.83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 参观团、推广和普及健康茶、西藏自治区“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兄弟省市开展参观交流活动、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民族志续编、中空玻璃改造、法律顾问、车辆保险等方面。相比2022年增加603.63万元,增长92.27%。主要是因为增加三交史-西藏卷汇编、民族志续编、中空玻璃改造等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014.92万元,较上年增长-58.56%。负债总额941.38万元,较上年增长50.88%。净资产4,073.54万元,较上年增长-64.51%1.资产分布情况。我部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014.92万元,占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00%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2,326.62万元,较上年增长-75.96%,占资产总额46.39%;固定资产212.16万元,较上年增长75.62%, 占资产总额4.23%;在建工程1,964.92万元,较上年增长-3.45%,占资产总额39.18%;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269.33万元,较上年增长-0.03%,占资产总额5.37%;公共基础设施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其他资产241.89万元,占资产总额4.82%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房屋和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设备144.95万元,占68.32%(其中,车辆0.0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图书和档案1.89万元,占0.89%;家具和用具65.31万元,占30.78%;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2023 年度,我部门没有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捐赠国有资产,没有资产处置收益,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委无扶贫资金,无相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表。同2022年度相比,无变动。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委无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债务。2022年度相比,无变动。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政策依据

  

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二)资金安排使用

  

2023年我部门有1个重点项目,即少数民族参观团119.2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总额的1.14%。截止20231231日,支出119.29万元。

  

(三)绩效评价:第三批“高原红石榴”—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广西广东参观考察学习,圆满完成既定任务,基本达到年初预算指标要求。

  

在今后工作中,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绩效监控、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预算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2022年度相比,无变动。

  

十四、涉密事项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涉密项目预算支出。2022年度相比,无变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事项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2年度相比,无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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