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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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区党委统战部领导下,区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意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聚焦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着眼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后自治区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制定印发机关年度理论学习工作计划,落实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10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8次。委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吴英杰书记在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深入领会、准确掌握中央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新精神新部署、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力求做到精神领悟到位、把握政策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带头讲法,邀请自治区档案馆专家到我委给干部职工讲解《档案法》,真正做到政策法规理论学习往深里学、往心里学、往实里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强大动力,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各项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组织做好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工作,全年累计选派30余名干部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各类培训。

二是强化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为重点,准确把握西藏民族工作特殊规律,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政治教育,维护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防范规避风险,把握工作主动,以强有力的政治建设实现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二、健全和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2019年,结合委机关各处室人员变动实际,对区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区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保证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为政策法规处安排5名工作人员,积极落实经费,负责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扎实推进“两个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2019年年初,按照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部署,自治区民委组织召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将研究起草《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列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委主要领导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条例》《意见》起草送审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能力现代化建设。完成《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系统“十三五”时期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编制并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完成“西藏民委”微信公众号、“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建设。用好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平台,积极转发法治资讯、法治建设文章等,编发法治宣传工作和专题学法活动简报,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对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普及面和知晓率,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民族政策法规、了解西藏民族工作。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宣传教育方案。会同自治区普法办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2019年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民族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学校、企业、乡镇、社区、单位、寺庙为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自觉用法治来维护民族团结。

二是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坚持在“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9·16”平安西藏建设宣传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着力抓好宪法宣传。按照《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专门安排委负责同志带队,带领委相关处(室、中心)工作人员,在拉萨市宇拓路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700余本,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笔和雨伞400余件,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内容,教育各族干部群众尊崇宪法,争做“神圣国土守卫者、美好家园建设者”。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守护神圣国土为主题的“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向心力。

四、加大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着力推进职责职能依法履行。结合机构改革,建立西藏自治区民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制度,梳理本单位机构改革确定职责以后新增或变化职责,划转涉及宗教领域行政许可事项12项后续工作。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A类提案共2件(民族类),及时将藏文提案答复邮寄委员,办复率100%。

五、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分析研判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探索建立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列入机构职责职能,明确负责处室,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截止目前,自治区民委未因行政行为违法接到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行为没有被法院或复议机关纠正,未因行政纠纷出庭应诉。

六、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民族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用法治来促进民族团结为方向,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推动民族工作法治建设。2020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研究起草《关于推广低氟边销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等7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通知》(民委发﹝2019﹞53号)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起草西藏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规划》。《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颁布、《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印发后,研究制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规划(2021-2025)。

(三)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中办发〔2018〕52号)精神,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即将开展边境乡村振兴情况调研,完善西藏兴边富民行动具体实施意见。

(四)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代理活动和法律培训的“智囊团”作用,预防、控制法律风险,规范党政机关行为。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