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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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委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组织保障

今年,我委成立了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尼玛多吉为组长,以刘冬梅,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自治区民委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刘冬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网信中心承担。各处(室、中心)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发挥平台作用

在“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和“西藏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国家民委、热点新闻、区内要闻以及区民委最新动态、地市、县级民委(民宗局)有关民族工作最新信息等内容。过去一年,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公示公告、民族工作等各类信息共1931余条。此外,在“12•4”国家宪法日、“扶贫日”、民族团结进步月等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

(三)加强学习交流

我委举办全区民委系统骨干信息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向兄弟省市民委学习借鉴好的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对民族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较弱。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够。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同时,加强全区民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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