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收听收看 国新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 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 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6月2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及全区民委系统集中收听收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全体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律举措,实现了民族工作从政策引领向法治保障的关键跨越,是新时代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制度成果。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是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主战场,面临的民族工作形势特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做好新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对于我区夯实民族团结思想根基、维护边疆长治久安、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收听收看结束后,受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西藏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赵树明委托,西藏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李学锋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学细悟条文内容,夯实依法履职基本功,全面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履职能力。要坚决落实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新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全面提升西藏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西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