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基层重点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2

2017年以来,阿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阿里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基层重点,推进示范建设,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阿里地区各县及机关单位领导班子综合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列入地委重点工作自查考评范围。一是坚持“一年筑基、两年提升、三年巩固”的工作思路,每年制定印发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二是制定阿里地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阿里地区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工作方案》,完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建立民族工作的思路和规划,通过阿里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方式畅通群众参与、监督、反馈渠道,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推动实现各民族群众和谐共居。三是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委、行署累计投入资金2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点位打造和宣传工作。今年地委、行署拿出1000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成果巩固和提升工作。四是阿里地委、行署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做好阿里工作的前提,摆在战略高度、放到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打牢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

坚持基层重点,推进示范建设。采取“一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的创建方式,深入落实“七个一”创建工作标准,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千里示范带”建设。一是我地区机关、乡(镇)、村(居)、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创建覆盖率100%,并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活动,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截止目前,全地区共有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个,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4个,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1个。二是近年来,我地区挖掘、酝酿、推荐、筛选一批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乡(镇)、村(居)、社区、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并倾斜于基层进一步深挖,同时多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树立典型,营造学先进、正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全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基础。目前,地委、行署表彰6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80名模范个人;3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45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