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囊县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7月22日,由扎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玉珍带队的民创执法检查组前往6家县直机关、2各乡镇、2各村居、1各寺管会,对贯彻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过程中制定的配套政策、采取的主要举措、搭建的平台及开展的系列活动和学习宣传情况,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翻阅台账、查阅记录、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县委宣传部、民宗局、教育(体育)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县委、扎唐镇、吉汝乡、羊嘎村、吉如村、扎唐寺管会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条例》在扎囊县贯彻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平台等方式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意义,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二要加强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对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典型事迹要及时挖掘收集整理并加强宣传,充分展现扎囊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三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更”专题教育,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职能抓紧抓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将《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