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芒康县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5

近年来,昌都市芒康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探索建立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宗教事务管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专题摸排等“六项”机制,有力促进了各族干部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建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组织体系。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专门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安排4名专干负责此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分析和阶段性总结,对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对全县各乡(镇)、单位、学校、寺庙、军营、村社等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并根据评分排名通报,细化完善措施,逐一解决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始终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的重要举措,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列入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寺庙僧尼、群众教育学习计划,通过民族团结示范教育“九进”活动,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实地宣传。设计符合芒康县特色的创建文化LOGO,谱写名为《千年缘》的芒康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题曲,展现了创建工作特色,在要道显眼位置张贴民族团结永久性标语50余处,在县城区域内设立展板22处,打造“渝芒同心圆”民族团结主题公园1个,为芒康县民族团结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到村社有活动、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宣传有画报、网络有信息,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民族团结“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活动宣传。每年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大家唱活动、书法比赛和征文活动;常态化开展节假日慰问活动, 针对“春节”“藏历年”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藏族干部群众到汉族干部群众家中过春节”“汉族干部群众到藏族干部群众家中过藏历年”等活动。节庆宣传。结合各类节庆活动,积极引导宗教领域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开展“四讲四爱”“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法律进寺庙”等宣教活动,并组织寺管会干部和僧尼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演讲比赛,加强“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建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机制。始终把“四条标准”“五个有利于”作为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根本,把独立自主自办作为藏传佛教界必须遵循的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从、关键时起作用”作为先进僧尼标准,把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公民大于教民和宗教不得干预社会公共事务、不得阻碍经济发展、不得加重群众负担、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播作为红线,守住“三不增加”政策底线。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宗教活动场所“1拖N”管理办法、宗教事务联合执法和党政领导联系宗教界人士等制度,完善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责任制。深化“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寺庙流动红旗和寺庙高僧大德述职评议等制度,加大党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实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宗教仪轨、历史定制宣传宣讲全覆盖。

四是建立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机制。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制定少数民族人才教育培养规划,建立现有乡土人才县、乡、村三级人才资源库,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切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同时,以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关心关爱为重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纠错,切实营造好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民族团结联创联建化解问题机制,推行干部包域包片包村包户、“以服代勤”整体协作、边界卡点联防联动等机制,不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督查,并利用党建网格开展入户摸排、宣传教育、检查指导等,重点督促检查重点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找准薄弱环节,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严防发生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按照三级领导下访、三级平台受理、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和领导包案、专班攻坚的模式,建立县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乡镇民情恳谈窗口及村社村民说事机制,成立如美镇矛盾纠纷调处专班、园区清欠专班、外围矛盾纠纷攻坚调处专班,对各类矛盾纠纷定岗定人定职定责,全方位排查梳理,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前。持续开展信访隐患“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对工程建设领域双拖欠、涉众类经济纠纷、利益受损人员等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开展拉网式、抄底式摸排,建立党群联手共同排查机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方案,及时妥善化解和稳控。

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考核指标,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提出改进措施,限期予以整改,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通过召开“民族团结月”宣传教育活动,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目前累计表彰模范集体76个,其中自治区模范集体5个,模范个人108人,其中自治区模范个人5名。2019年9月,盐井中学和纳西乡纳西村洛松多吉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