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民委关于《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续编项目招标 代理机构报名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志·政务志〉(2001—2010年)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52号)精神,按照区民委2023年工作计划将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进行续编,根据有关规定需进行公开招投标,为做好公开招投标工作,拟通过遴选方式选取《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续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续编项目,政府采购资金预算7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2.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完成项目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代理招标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投诉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7.企业无失信情况,未列入自治区政府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活动概况
通过遴选,择优选取1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作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续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续编项目招标活动。
1.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截止招标活动结束。
2.代理范围
代理《西藏自治区民族志(2000—2020年)》续编项目招标活动。我委将通过综合评审确定代理单位,并明确代理具体事项,签订代理合同。
四、遴选方式
1.由委政府采购和招标领导小组开展评审。
2.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1的单位作为招标代理单位。
五、相关要求
1.符合本次遴选活动资格条件并愿意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应编制并提交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应于2023年10月9日—16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送达至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拉萨市娘热路2号,区党委统战部院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遴选文件:一式三份,遴选文件需密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遴选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3.联系方式:李先生、卓玛女士:0891—6388361、6386143
附件:1.遴选文件要求和相关说明
2.评分标准表
采购工作专班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遴选文件要求和相关说明
一、遴选申请文件格式编写顺序和格式
1.遴选单位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2.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政府招标采购代理资质。
(2)获奖证书及客户评价意见。
(3)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专职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人员(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5)遴选单位遴选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
3.近三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和获奖情况。
4.招标代理费报价。
5.其他。
(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遴选单位公章。
(2)遴选文件须由遴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当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遴选文件共三份(一正二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同一数字的表达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遴选单位应将遴选文件(即正、副本)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遴选单位公章。未密封的遴选文件将不予签收。
(5)遴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二、遴选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遴选文件作废
1.遴选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等),在签订合同之前,组织者如发现中选人的遴选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组织者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赔偿损失。
2.遴选文件附有组织者不能接受的条件。
3.验证不合格的。
4.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5.出现遴选文件前后矛盾。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三、说明
1.本遴选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遴选组织者负责解释。
2.当递交遴选文件的遴选单位少于3家时,应重新组织。
附件2:
评分标准表
序号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1 | 企业信誉 及服务水平(25分) | 2020年以来无投诉和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得5分 | |
代理机构提供本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①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 ②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 ③质疑答复管理制度、 ④档案管理制度 ⑤内控管理制度。 对各项制度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评分,每项制度独立评审为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 |||
为较好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设置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横向比较,置有完善的组织架构为优得5分;次得3分;其他得1分。(提供公司组织架构表)。 | |||
2 | 资质及人员情况(20分) | 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得5分。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5年或以上政府采购工作经验得5分,3年以上5年以下无得 3 分,不足3年得1分; 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不足2年的,不得分;2-3年(不含3年)得5分,3年及以上的得5分。 (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情况,及5年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证明文件) | |||
专职人员获取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为评审依据,每提供一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5分。提供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 | |||
3 | 代理业绩(25分) | 2020年至今已成功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内容,每有一个得5分,最高25分。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 |
4 | 办公场地及设置(5分) | 有固定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建设符合评审工作规程要求,体现办公区与评审区分离原则设置,评标场地能实现全程监控。以上要求均满足,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5 | 业务水平及能力(15分) | 招标文件内容完整科学可靠,编制水平高,得6分—10分。 | |
招标文件内容较完整,编制水平一般,得1分—5分。 | |||
现场答辩情况,业务熟练程度,1分—5分。 | |||
6 | 价格分(10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在标准价格的基础上,每优惠1%折扣加1分,最多10分。 |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合格证明、代理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