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二〇二三年第一号总林长令发布 做好全区林长制重点工作
近日,自治区总林长签发我区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全区林长制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把林草事业作为美丽西藏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摆在最突出的位置,进行最精心的谋划,落实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让西藏的天更蓝、林更绿、水更清、冰更洁。
《通知》要求,各级林长要科学规划责任区域的目标任务,厘清保护职责边界,积极开展林长巡林,统筹协调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要严格落实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要切实担起责任,亲自研究推进,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积极运用生态修复新技术,强化草原荒漠生态修复;要持续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组织开展护林护草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综合火灾防控能力,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防控责任,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和引种管理,严防松材线虫病输入和境外蝗虫入侵;要全面推进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和西藏国家公园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建设,持续跟进羌塘、珠峰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高黎贡山、冈仁波齐、雅鲁藏布大峡谷等国家公园申建。
《通知》强调,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落实基层林长和管护人员责任;要深入实施生态富民工程,大力发展林草特色产业,不断放活林地经营权,进一步拓宽林农增收致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