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决定 (2023年9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由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