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中走在前作表率 ——区(中)直机关扎实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6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聚焦“四件大事”,提出“四个创建”的目标任务,吹响了全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号角。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位列“四个创建”之首,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推进西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区(中)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去年以来,区(中)直机关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区(中)直机关实际,坚持打基础固基本利长远,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作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的重要内容,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区直机关工委注重发挥统筹、督促、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先后印发区(中)直机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区(中)直机关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组织领导、推进步骤,压实责任、落实举措、务实推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区直机关工委及时印发通知,把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高创建质量。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区直机关工委修订区(中)直机关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使区(中)直机关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思想认识上紧跟、具体措施上紧跟、工作落实上紧跟党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为区(中)直机关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思想和政治保证。

按照工作方案,区(中)直机关创建工作自2021年启动,力争到2025年80%以上的区(中)直机关单位建成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21年,经过广泛申报、扎实创建、审核评定等环节,区纪委监委机关等15个单位被确定为第一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从工作实践看,这些单位党委(党组)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找准关键点切入点,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探索积累了新时代做好机关民族工作的经验。

一、抓好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指出,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结合起来,多谋长久之策、多行固本之举,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区(中)直机关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在结合、融汇、打通上下功夫,抓好“1+5”思想教育任务的落实。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党委办公厅等单位把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党课,开展专题辅导、研讨交流、测试答题活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上下贯通、一体学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起来,深刻认识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回顾党的奋斗历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商务厅等单位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区发展改革委完成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西藏工委历史沿革陈列室、西藏工委财经委机构变迁陈列室布展工作并对外开放。区交通运输厅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提升计划,守好用活“两路”精神纪念馆,发挥其作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区(中)直机关各单位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从政治上看待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牢记“国之大者”,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团结和谐,则国家兴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反之,则国家衰败、社会动荡、人民遭殃。区(中)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区党委网信办等单位主持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座谈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征文比赛;大力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夯实组织基础

区(中)直机关各单位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任务,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党性分析、“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当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深化做合格党员、争当先进模范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自觉践行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孔繁森精神和援藏精神,激发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区交通运输厅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各项基础工作中,以党支部为单位,实现厅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包常住拉萨的非党员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的结对认亲全覆盖;区气象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打造党旗高高飘扬在维稳一线、汛期保障一线、服务乡村振兴一线、气象现代化建设一线、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一线等品牌;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制度化开展重大节庆慰问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区税务局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重要内容,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励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强战斗堡垒、每名党员都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鲜明旗帜;区教育厅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评估,严肃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纪律要求,加强反分裂斗争教育。

区(中)直机关各单位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利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等重大契机和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开展伟大成就教育,组织观看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视频等,开展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庆祝活动。参观西藏军区军史馆、林周农场、唐蕃会盟碑、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陈列馆,瞻仰谭冠三纪念园等,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知识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广泛宣传卓嘎、央宗等爱国守边先进事迹,促进机关干部职工深入交流,活跃机关文化氛围。

经常性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区党委办公厅、区党委统战部等单位按照党员“三包”工作要求,以党支部共建联建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党建指导、办实事等,和社区干部群众一起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宣传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夯实法治基础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藏,就是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区(中)直机关各单位持续加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挥党政机关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的带头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带头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在《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召开座谈会,总结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区党委统战部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优势,完善我区民族领域法规政策体系。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厅等单位专题研究本系统法治工作,把编制部署“八五”普法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区商务厅等单位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邀请法学专家面向全体干部宣讲,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生态环境、退役军人保障、党纪党规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区(中)直机关各单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深入查找、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区党委网信办统筹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强化网上舆情信息监测研判,依法管理、稳妥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加强正面宣传,维护网上意识形态安全。

把法治学习宣传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标语横幅、LED展示屏、展板牌栏、文化墙等,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区(中)直机关各单位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宣传《网络安全法》,开展网络文明进机关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在网络空间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对错误和有害言论,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发声,激浊扬清,净化网络环境。

四、提高民族工作水平,夯实能力基础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要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要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重大要求的能力本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区(中)直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做好民族工作与抓好“四件大事”相贯通,体现到本单位中心工作中,融入到行业规范中。区纪委监委机关坚持把履行监督专责作为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突出政治监督,协助区党委修订《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将查处党员参与宗教活动协作配合机制延伸到市地级。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区政府办公厅紧紧围绕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以做好“三服务”工作为抓手,履行好综合协调、参谋辅政、督查督办等核心职能,推动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落到实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西藏古建筑研究,收集挖掘整理古建筑中体现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涵,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树牢“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各族人民共建美好生活、共享发展成果、共促民族团结。

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把民族团结进步的要求落实到公共服务场所、窗口单位建设中。坚持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机制,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我区欠薪案件清零专项行动、“人社服务快办”活动等,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上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区税务局加强全区93个办税服务厅和17个地方政务服务厅办税窗口、边境县局防疫工作指导,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藏语言开展宣传服务。区医保局制作国家通用语言、藏语言办事指南,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区气象局每天在西藏电视台、市地电视频道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藏语播报天气。

深化驻村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区(中)直机关各驻村工作队普遍面向农牧民群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配合村“两委”推进“四讲四爱”群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文艺演出、集中宣讲和深入农牧民群众家中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到西藏考察并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区(中)直机关各单位注重发现、选树、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参观学习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有触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医保局等单位坚持每年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选“最美家庭”,对民族通婚家庭开展慰问,扩大优秀典型事迹影响力,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今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区(中)直机关将继续把夯实“四个基础”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继续书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西藏精彩篇章!

(稿件由区直机关工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