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四项机制”全面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健全党组织带动机制 充分发挥党员在铸牢中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拉萨市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证。成立了拉萨市当好“七个排头兵”领导小组、“三区一高地”领导小组和拉萨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工作专项组,建立并实行民委委员制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以坚持“四个纳入”、抓好“四个统筹”、发挥“三个作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N”为抓手,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宣传,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推进落实情况,每年半年向自治区模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推动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整体合力。
健全部门行业联动机制 推动形成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合力
印发《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兼职委员会单位及工作职责》和《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理顺统战部统一领导和政府分工负责的关系,促进民族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坚持“横向+纵向”相结合,细化实化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任务,压紧压实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专班,每个专班均由县级领导挂帅,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族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突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四个特别”的要求抓好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培养、储备、选用工作,各县(区)在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单设党委统战民族宗教委员,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健全社会组织推动机制 引导各族群众参与到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伟大事业中来
经拉萨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了“拉萨市民族政策研究中心”,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名,进一步加强了民族政策的研究。拟于近期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发展、稳定、生态、强边”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深入实施“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系列主题活动,围绕民族团结“唱响一首歌”“演好一部剧”“讲好身边故事”推出一批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的文艺精品,编发面向党员、干部、群众、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小册子”和通俗读本。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建设、文化创新和生产生活,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组织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九进”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和感人事迹,大力弘扬和践行“两路”精神、老西藏(孔繁森)精神和青藏铁路精神,营造全区域覆盖、全领域推动、全方位开展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氛围。
健全督导考评促动机制 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制定出台了《拉萨市贯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起草了《拉萨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五年行动规划方案2022-2026》等文件,各级党委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纲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加大民族工作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把民族工作纳入市委考核专项督查,纳入各级人大执法检查,纳入各级政协调研视察,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发挥监督检查“指挥棒”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