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促进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5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成就、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外事外宣和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和督促检查等。承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

处室领导:

长:平措尼玛

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黄有辉

副处长:冉鸿仁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91-638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