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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联合区人大外侨委、司法厅 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起草工作基层调研

作者: 来源:西藏民委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9-03-26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区基层组织和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0)(草案)》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3月21日,自治区民委联合区人大外侨委、司法厅组成调研组,在区民委党组副书记、主任赵树明,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委副主任委员多吉次仁,区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旺次仁带领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草案)》工作专班先后前往拉萨市曲水县达嘎乡其奴村、三有村、聂当小学,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走访民族团结示范商行、民族团结模范家庭等,深入了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走访调研中,赵树明同志指出,基层一线单位为各民族团结付出了不懈努力和辛勤汗水,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创建工作保障到位、措施有力,创建活动载体新颖、构思巧妙,对制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草案)》有着很好启发,开展基层一线调研非常必要。作为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更应当多前往基层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一些好方法、好构思、好载体,把基层行之有效的举措进行提炼并广泛推广,为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打牢坚实的基础。

他要求,工作专班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注重收集基层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宝贵经验做法,仔细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完善充实条例内容,确保条例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