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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 发布时间:2023-11-29

根据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中旬对区民委党组开展巡视。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政治巡视要求,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聚焦区民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找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信访受理范围:反映区民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专门电话:0891-6153899,邮政信箱:拉萨市城关区A041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区民委机关大厅一楼楼梯口处、庭院一楼楼梯口处(一楼数据录入室旁)、机关大楼北面外墙处(一楼健身房北面外墙)设立巡视组联系箱。

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9:30—13:00,15:30-18:3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
2023年11月28日